学院工会的职责是多方面的,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促进学院的和谐发展,更好地为全体教职工服务。主要围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以及提供各项服务等:
★工会职责
1、学院工会负责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、工作条件、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权益保护。
2、学院工会代表和组织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,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、管理和监督。工会委员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,负责大会的日常工作,并检查、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。
3、学院工会承担着为教职工提供服务的职责,包括组织文体活动、协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等,以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。
4、学院工会在党委领导下,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路线、方略,保持和增强工会的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团结广大教职工为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。
5、做好学院工会全体人员和工会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,依靠全院教职工全面履行工会的“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”四项职能,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6、学院工会作为学院党委与教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,传达党的声音,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促进双方的沟通和理解。